岗位职责
1.全面负责总局管理类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利用和统计工作。
2.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机制,确保档案的完整、准确、安全和高效服务。
3.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,对破损、字迹褪变的档案及时修复或复制,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。
4.负责全局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,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5.参与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化、档案宣传与档案资料编研工作,开展与档案工作相关的立项和课题研究工作。
6.理清总局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,建立健全档案馆指南和档案馆全宗卷。
任职条件
1.中共党员,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档案管理或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5年以上档案管理工作经验,具有档案管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2.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业绩突出、管理工作相关优势明显,可适当放宽。
3.熟悉现代档案管理方式,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,具有较强分析问题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