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
1.负责制定总局科技创新激励政策与实施方案,落实国家和国务院国资委科技激励政策。
2.负责制定总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与收入目标,组织开展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,以及科技创新产品推广应用。
3.负责总局科技成果的总结提升与评估工作。组织开展总局年度科技成果评估、登记、发布,各类科技成果奖励、工程示范的申报、评选与推荐等工作。
4.负责科技创新考核工作。
任职条件
1.煤炭、地质等总局主业方向相关专业,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。
2.具有科技管理或科研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,熟悉科技激励、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法规。
3.勤奋敬业,团结合作,作风严谨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强。
4.博士优先考虑,具有突出的科技成果总结、表达能力优先考虑。